2015年,針對現代農業、畜牧業、養豬業發展需要,國家在無害化處理、規模化養豬、能繁母豬保險、畜牧標準化規模養殖、健康養殖、糞汙綜合利用等方麵重拳出擊,推出了一係列促進農業、畜牧業、養豬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惠民政策,有力地推動了農業現代產業化發展進程。
中央財政撥付1434億元補貼用於2015年農業生產
財政部、農業部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從中央財政撥付的農資綜合補貼資金中調整安排 20%的資金,加上種糧大戶試點資金和補貼增量資金,統籌用於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重點向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傾斜。兩部門將於近期印發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做好調整完善農業補貼政策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政策要求和管理規定,加快補貼資金分配撥付進度,及時把直接補貼給農民的資金盡快兌付到農民手中。因地製宜地采取農業信貸擔保、貼息、現金直補、重大農業技術推廣補助等有效方式,支持新型經營主體解決糧食適度規模經營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提高糧食生產集約化、社會化水平,轉變糧食生產發展方式。
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
為調動地方政府發展生豬養殖積極性,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35億元,專項用於發展生豬生產,2015年中央財政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具體包括:規模化生豬養殖戶(場)圈舍改造、良種引進、糞汙處理的支出,以及保險保費補助、貸款貼息、防疫服務費用支出等。獎勵資金按照“引導生產、多調多獎、直撥到縣、專項使用”的原則,依據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權重分別為50%、25%、25% 進行測算。
扶持家庭農場發展政策
2014年,農業部下發了《關於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了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具體扶持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家庭農場檔案,開展示範家庭農場創建活動;引導和鼓勵家庭農場通過多種方式穩定土地流轉關係;推動落實涉農建設項目、財政補貼、稅收優惠、信貸支持、抵押擔保、農業保險、設施用地等相關政策,幫助解決家庭農場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支持有條件的家庭農場建設試驗示範基地,擔任農業科技示範戶,參與實施農業技術推廣項目;加大對家庭農場經營者的培訓力度,鼓勵中高等學校特別是農業職業院校畢業生、新型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務工經商返鄉人員等興辦家庭農場等。
2015年,家庭農場的具體扶持措施主要包括五個方麵:一是建立家庭農場注冊登記和認定製度。江蘇、山東等省出台了家庭農場工商注冊登記辦法,浙江、安徽等省出台了示範性家庭農場認定辦法;二是引導農村土地流向家庭農場。從2007年起,上海鬆江區就明確將集體統一整理好的土地租給家庭農場經營。浙江寧波市對家庭農場流轉土地給予適當資金補助;三是涉農財政補貼向家庭農場傾斜。據統計,2012年全國各地扶持家庭農場發展資金達到6.35億元;四是加強金融保險服務。各地通過成立農業擔保公司、發放貸款補貼、設立風險防範基金、擴大貸款抵押範圍等方式,加強對家庭農場的金融保險服務;五是提高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通過提供多元化、多層次、全方位的社會化服務,促進家庭農場健康發展。
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
國家對年出欄生豬50頭以上,對養殖環節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小區),給予每頭80元的無害化處理費用補助,補助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2015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範圍由規模養殖場(區)擴大到生豬散養戶。
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
2007年,國家財政開始對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予以補助,病害豬損失補貼的對象為提供病害豬的貨主和自宰經營的企業,財政補貼標準為500元/頭,無害化處理費用補貼的對象為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財政補貼標準為80元/頭,中央財政對東、中、西部地區分別補貼40%、50%、60%,東、中、西部地方財政分別負擔60%、50%、40%。2011年,將屠宰環節病害豬損失財政補貼標準由每頭500元提高到800元,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負擔比例維持不變。2015年,國家對屠宰環節病害豬損失和無害化處理費用予以補貼,病害豬損失財政補貼標準為每頭800 元,無害化處理費用財政補貼標準為每頭80 元,補助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畜禽養殖糞汙綜合利用扶持政策
近年來,國家研究立項實施畜禽糞汙等農業農村廢棄物綜合利用(試點)項目,選擇一批畜禽糞汙處理利用問題比較突出,且具有能夠就近消納有機肥等綜合利用條件的縣(市),采取“先建後補”的方式,試點探索能夠推廣的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處理技術和商業化模式。
畜牧標準化規模養殖支持政策
從2007年開始,中央財政每年安排25億元在全國範圍內支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2億元資金支持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2009年開始中央資金增加到5億元,2012年中央財政新增1億元支持內蒙古、四川、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肉牛肉羊標準化規模養殖場開展改、擴建。支持資金主要用於養殖場水電路改造、糞汙處理、防疫、擠奶、質量檢測等配套設施建設等。2015年,國家將繼續支持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
畜禽漁業標準化健康養殖項目
畜禽標準化養殖主要支持生豬、蛋雞、肉雞、肉牛和肉羊等畜種。肉牛、肉羊項目優先支持飼養母畜的標準化養殖場。
農業保險支持政策
2007年,國家財政撥出10億元專項補貼資金,通過地方財政資金的配套,對六省區五大類糧食作物保險予以補貼。2008年,國家穩步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範圍,加大了對糧食、油料、生豬、奶牛生產的各項政策扶持。目前,對於能繁母豬、育肥豬保險,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補貼50%、對東部地區補貼40%、對中央單位補貼80%;地方財政至少補貼30%。
能繁母豬保險政策
從2007年開始,國家支持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能繁母豬重大病害、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保險製度,根據地區間財力差異,按“應保盡保”的原則推進能繁母豬保險,對能繁母豬保險業務給予適當保費補貼,對於中西部地區,在地方財政部門補貼30%保費的基礎上,財政部補貼50%保費,養豬戶承擔20%保費,對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中央直屬的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和海南省農墾總局,由財政部補貼80% 的保費,養豬戶承擔20%的保費。2015年,中央財政提供保費補貼的地區為中西部地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中央直屬墾區。其中,中西部地區保費由中央財政補貼50%,地方財政補貼30%,養豬場戶承擔20%;東部地區由地方財政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費補貼。
畜禽疫病撲殺補助政策
國家對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發病動物及同群動物實施強製撲殺。國家對因上述疫病撲殺,給養殖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助,強製撲殺補助經費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養殖場(戶)按比例承擔。
重大動物疫病強製免疫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實行強製免疫政策;強製免疫疫苗由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進行政府招標采購,獸醫部門逐級免費發放給養殖場;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按比例分擔,養殖場無需支付強製免疫疫苗費用。
畜禽疫病撲殺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發病動物及同群動物和布病、結核病陽性奶牛實施強製撲殺;對因重大動物疫病撲殺畜禽給養殖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助,補助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基層動物防疫工作補助政策:補助經費用於對村級防疫員承擔的為畜禽實施強製免疫等基層動物防疫工作經費的勞務補助,2012年中央財政投入7.8億元補助經費。
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2005年,我國開始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2012年畜牧良種補貼資金12億元,主要用於對項目省養殖場購買優質種豬精液或者種公羊、犛牛種公牛給予價格補貼。
2013年,生豬良種補貼標準為每頭能繁母豬40元;奶牛良種補貼標準為荷斯坦牛、娟姍牛、奶水牛每頭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種每頭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種補貼標準為每頭能繁母牛10元;羊良種補貼標準為每隻種公羊800元;犛牛種公牛補貼標準為每頭種公牛2000元。2014年,中央財政通過畜牧發展扶持資金安排12億元實施畜牧良種補貼。2015年,生豬良種補貼標準為每頭能繁母豬40元。
畜牧良種工程項目
主要用於豬、禽、牛等種畜禽場、畜禽保種場、種畜禽質量監測中心、新品種培育等方麵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儀器設備購置。
農業綜合開發畜禽良種繁育項目
重點扶持從事國家級和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中畜禽品種開發利用的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組織和部分事業單位,通過對畜禽種質資源的開發利用促進其保護。
小結
近年來,國家的惠民政策逐步升級,越來越貼近農業、畜牧業、養豬業的發展需要,以畜禽汙染、無害化處理等方麵來說,國家將政策細化,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畜禽汙染、病死豬汙染問題,降低了養殖業的養殖風險,提升了養殖效益。此外,生豬調出大縣獎勵和能繁母豬保險政策等也是立足當前養豬行情所提出的切實可行的舉措,有效地調動了地方發展生豬產業的積極性,加速了生豬養殖業的發展。不勝枚舉,希望小編所做的 2015年養豬業惠民政策盤點能給養豬戶一點啟示。